16日,记者从省地税局获悉,从2011年1月1日起,我省娱乐业营业税税率开始下调。具体为:高尔夫球营业税税率从20%下调到10%;网吧、酒吧、歌厅、音乐茶座、卡拉OK歌舞厅、游艺场等娱乐项目营业税税率从20%下调至5%;台球、保龄球保持不变,适用5%税率。
据介绍,此次调整,省地税部门将为纳税人减轻税收负担3900万元,有利于促进我省第三产业发展。(大江网-信息日报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