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厦门打击黑网吧首次动用《刑法》
http://www.hz358.com      2009年03月19日      文章来源:海峡导报    

 

    记者昨日从厦门市工商局获悉,厦门市湖里区两家黑网吧业主近日被处以刑事拘留。这是厦门对黑网吧业主首次动用《刑法》。有关人士表示,以“重典”依法整治屡禁不止的黑网吧是人心所向,势在必行。

    近日,市工商局与市公安局联手行动,分别在湖里区寨上、殿前查获两家黑网吧,因当事人违法经营额达到5万元的追诉标准,目前这两家黑网吧老板均以涉嫌构成非法经营罪被刑事拘留。

  当日下午,经过事先的深入摸底排查,厦门市工商局、厦门市公安局联手,兵分两路对黑网吧进行查处:一路在湖里区寨上二组查获一家黑网吧,现场有电脑40台,6个人正在上网;另一路在湖里区殿前三组查获另一家黑网吧,现场有电脑53台,20个人正在上网。经查,被查获的殿前黑网吧,自2008年10月开始经营,非法经营额已达7万余元;被查获的寨上二组黑网吧,自2008年7月开始经营,非法经营额达13万余元。

  记者了解到,近几年,公安、文化、工商等部门查处黑网吧通常采用没收电脑、罚款等经济制裁,对黑网吧业主以说服教育为主,没有追究刑事责任。这使一些黑网吧业主误以为开黑网吧风险小,即使被抓也不过是损失点钱而已。

  实际上,依据相关法律,对无照经营网吧的,个人非法经营达到5万元以上,或违法所得1万元以上的,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非法经营者的刑事责任,“情节严重的,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,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;情节特别严重的,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,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”。

 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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